关于番禺区市桥街长堤东路东堤大街6号401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
文章发布日期:2026-08-13来源:十大顶级娱乐网站排行榜
番禺区分局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经初步查验,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以公告。权利人(被继承人)梁冠樵、黄月珍的法定继承人梁文革、梁文智、梁文勇承诺(被继承人父母均已死亡),因历史久远等原因,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梁冠樵、黄月珍父母的死亡证明,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。
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,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(地址: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番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114室)。
登记机构: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6年8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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